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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陆丰市2023年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
LFGF2024—001
陆府〔2024〕49号
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陆丰市2023年
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
各镇(街、场)人民政府(办事处)、星都管理办公室,市直有关单位:
为健全我市地价体系,加强地价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粤自然资利用〔2022〕1274号)等有关规定,我市编制了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、集体建设用地、国有农用地、集体农用地以及园、林、草地基准地价更新(制订)成果,该成果已经市政府十六届第八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告,自公告之日起实施。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。
附件:1.陆丰市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基本成果
2.陆丰市2023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基本成果
3.陆丰市2023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基本成果
4.陆丰市2023年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基本成果
5.陆丰市2023年园、林、草地基准地价基本成果
陆丰市人民政府
2024年9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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